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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川音通俗发布日期:2009-01-14 15:38:02

 我省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为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根据中央组织部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交一次特殊党费活动,接受党员以交特殊党费的方式捐款支援地震灾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等6个重灾市(州)的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可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代收后,通过银行汇入所在市(州)党委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由市(州)委组织部按规定统一安排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

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人数和金额,请各市(州)委组织部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其中,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特殊党费的,要专门上报名单(详见附表),由省委组织部汇总上报,中央组织部将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

2、除上述6个市(州)外,其他地区和单位的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的,地方的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代收并由所在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后,统一汇入省委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省直有关单位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别由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省国防科工办组宣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党组工作部代收后,统一汇入省委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党组织关系不在四川的中央在川单位,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的,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党办)代收后,通过银行直接汇至省委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同时,各市州和各单位也要汇总上报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人数和金额,并将交纳1000元以上特殊党费的党员名单(详见附表)报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帐号:80520104000434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东城根中街支行。省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28—8660041986602786(传真)。

3、党员交纳特殊党费要本着个人自愿、不搞强迫命令的方式进行,重点是鼓励和引导非受灾区的党员特别是有条件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踊跃参与、多献爱心。要通过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形成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对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的情况,各级党组织要大力进行公开宣传报道。

4、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原则上要集中打捆使用,主要用于开展党内帮扶、支持灾区修复或重建党组织活动场所等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各级党组织对特殊党费的使用要提出具体方案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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