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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规范

信息来源:川音通俗发布日期:2009-01-14 15:47:34

一、职业道德准则

(一)爱国守法  爱岗敬业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忠于职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事业心与责任感,不断提高专业素

质和个人修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关爱学生  因材施教

1、尊重学生,关心学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2、治学严谨、精益求精。

3、注重教学经验总结,注重教学规律,注重学生个体差异,不歧视后进生。

(三)自尊自重  为人师表

1、服饰整洁,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语言不粗鲁、低下,不训斥学生及家长。

2、注重职业形象,不做有损学院形象及声誉的言行。不赌博、不酗酒,不与在校生谈恋爱。

(四)团结奉献  求实创新

1、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团结协作,无私奉献。严禁恶意竞争,严禁拉帮

结派。关心集体,热爱学校,热心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2、实事求是,力戒浮躁,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善于吸收最新成果,积极

进行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和优化教学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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