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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信息来源:川音通俗发布日期:2009-01-14 15:47:34

一、课堂礼仪

教学姿态:

1、在各种场合行为举止大方、得体、自然;

2、上课之初应给学生问候,一般应站着给学生授课(不包括专业小课)

3、教学手势自然,动作准确、到位;

4、在课堂教学中面带微笑,关心、谅解、善待学生。

教学用语:

1、在教学中讲普通话,使用国家通用规范的汉字;

2、语言朴实、精炼,浅显易懂,表述准确,减少“口头禅”,不宜使用俗言俚语,忌用粗俗不文明语言;

3、多用褒义词,慎用贬义词,活用中性词;多用激励语、劝慰语等软性语言,禁用含胁迫、侮辱倾向的硬性语言。

二、师生礼仪

见面招呼:

1、学生问候,应予以回应或点头致意;

2、称呼同学,应面带微笑,不使用不礼貌用语。

师生谈心:

1、与学生谈心应提前通知,不失约,不误时;

2、以礼相待,热情迎候,谈心时语气平和、用语文明;

3、注意形体语言,包括面部表情、手势语的文明规范,显示出为人师表的风范。

4、师生课外相处不得与学生称兄道弟,不准要求学生请客送礼;

5、做好传道、授业、解惑之任务,对学生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给予正确的引导;关注、化解学生在学习、生活及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面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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