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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川音通俗发布日期:2009-01-01 17:24:43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的辅导员工作,不断开拓学院学生工作新局面,特制定本制度。

一、辅导员的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好、觉悟高,能自觉坚持原则。

2、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勉敬业,情操高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讲求团结,顾全大局。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政治思想工作

1、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培养学生热爱学习、尊师重教、明礼诚信的良好风气。每学期每人不低于1次通过电话或信访与家长沟通。

2、每周召开1次班级例会,总结上周本班同学学习、纪律、宿舍安全、卫生状况,对先进的同学提出表扬,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警告和批评。同时,收集同学对学习、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生处反馈班级信息,切实做好班会记录。

3、建立班级同学操行档案,做到每位同学的操行表现有成绩,有加分、扣分记录。

4、每学期组织不低于2次的班级活动,包括艺术采风、勤工俭学、艺术实践等等形式。

5、建立健全班团组织,根据校党团组织的要求,向党团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入党积极份子,并组织好学生参加业余党校学习。

6、根据学校及学生处的要求,做好文明寝室、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对班级违规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思想教育工作及欠费学生的追缴工作。

(二)负责班级课堂纪律

辅导员对本班级课堂纪律负责。公共文化课、专业基础课,包括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观摩、讲座,必须到场点名、检查,并按规定如实填写查课记录,保证班级大课到课率不低于90%。        

(三)负责学生宿舍

负责本班级学生宿舍的安全及卫生工作,包括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隐患,对于学生晚归、不归及其他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并公布。

(四)负责专业教研室工作

       负责教研室日常工作,参加各种专业教研会,保持与专业教师随时沟通和交换意见,及时了解其所负责的本班级学生专业小课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协同专业教师共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