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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音通俗音乐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信息来源:川音通俗发布日期:2009-01-15 10:06:03

    凡本院在校生必须自觉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课、排练及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考试、艺术实践、排练、重奏、实习、观摩学习、讲座、社会调查、军事训练、时事政治学习等,都要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出勤者,均以旷课论处。

一、考勤办法
1、以班级课形式开设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均由任课教师负责点名,并填写“学生考勤表”。任课教师记录学生出勤时,只记录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不负责记录缺课原因,不接受学生的任何请假。
“学生考勤表”中的缺勤记录由专人负责录入到教务处的考勤管理系统,并于每月10号定期公布(见教务处公告栏)。学生从公布之日起一周(5个工作日)之内到教务处核实,过期不予受理。
2、教务处负责学生考勤的工作人员对学生的病、事假进行审批,将学生的缺勤情况进行销假和统计。
3、专业课的考勤实行教师和学生双签制,即授课教师、上课学生均需签名。

二、请假的基本原则
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因公均需要请假,必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和依据,填写标准请假条并附加有关证明材料。特殊情况需要当时电话告知辅导员,事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完善请假手续。


三、请假的程序和要求
(一)教务处是全院学生请假的最终受理单位。学生可在通俗音乐学院教务处领取或网上下载获得《川音通俗音乐学院学生请假条》
1、病假与事假:
必须由学生本人持《川音通俗音乐学院学生请假条》逐级签字后,直接递交教务处,不可由他人代交。学院任何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与部门领导的名义替学生请病假与事假。
2、公假:
由学生处和艺术处直接向主管院长申请立项,同时为参与活动的学生请公假,参与学生填写请假单,活动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批准文件直接转教务处,由教务处按规定批准后方可生效。学院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与部门领导的名义替学生请公假。

(二)办理各类请假的手续
1、病假:
病假可以事前请假,病中请假,也可以病愈后请假。病愈后请假必须在1周(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从请假期结束后第1天开始计算5(含)个工作日以内,过期请病假一律不予批准。
学生应完整填写《川音通俗音乐学院学生请假条》,经各级签字同意后,连同全部附件一起送交教务处。
病假审批单必须包含以下附件证明材料中的一种,否则不予批准:
(1)本院医务室接诊大夫签字,并加盖医务室公章的就医证明及病情证明。准假单的内容不得有任何修改,如有修改视为无效。
(2)学生亦可在其他医院就诊,就诊证明资料必须包括以下资料:
a)挂号单、收费单(必须含就诊日期)
b)医生签字的诊断书或病历本(含就诊日期)。
2、事假:
学生在校期间的事假必须提前请假。(即所在班级辅导员在请假条上的签字必须早于所请假的日期)
学生应完整填写《川音通俗音乐学院学生请假条》,并连同请假事由详细说明的附件,经逐级签字后,一起送交教务处。
事假准假的原则:
(1)非学术类:亲人或直系亲属发生重大事件,须提供带有家长身份证复印件的情况说明,由辅导员签字认可后,上报教务处审批。
(2)学术类:外出演出、比赛、实习教学等专业学术性活动,而又非属学院公派的,须由学生本人申请,经专业教师、系主任同意后,艺术处同意(备案),转送教务处。
3、公假:
(1)学生活动由学生处负责人向主管院长申请公假;
(2)学术交流或艺术实践等相关活动由艺术处负责人向主管教学院长申请公假;
公假必须事前请假,一律不接受事后销假。《川音通俗音乐学院学生请假条》由活动负责人填写,由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各部门在确定参加活动的学生名单时,有责任询问学生是否会因参加活动而导致缺课超过学院考勤与学籍管理规定的限度,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超量缺课参加活动。如学生自愿超量缺课参加活动,需要求学生写自愿超量缺课申请,并在保证书中明确由学生自己承担一切由超量缺课所导致的后果。教务处批准后,交至教务处考勤管理人员。

四、请假的审批权限
1、授课教师无权准假。
2、请假1天(含)以内,需班主任(辅导员)签字。
3、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含),需班主任、系主任、教务科签字。
4、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需教务处处长签字。
5、请假7天(含)以上,需主管教学院长签字。

五、销假的程序与原则
教务处学生考勤管理员,只能根据已批准的请假条对学生考勤记录进行销假处理,并对记录的准确性负责。所有请假记录必须存档,由专人不定期抽查。如有举报经查实,或出现没有领导签字就销假的情况,则以擅自篡改学院重要数据责任论处。
学生有责任核实本人各门课的缺课总量,各级审批者仅根据准假原则审批,准假超过考勤、考试与学籍管理规定的限制所引起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六、旷课的处理
旷课处理将根据《四川音乐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川音通俗音乐学院 教务处
200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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