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须知
2012年报考须知(省内)
一、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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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元/年) |
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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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音乐 学院 |
录音艺术 |
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 |
12000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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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声乐(通俗唱法)、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手风琴】、流行歌舞 |
12000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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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音乐传媒 |
9600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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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现代流行舞蹈 |
12000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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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声乐(通俗唱法)、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手风琴】、流行歌舞 |
12000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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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
现代流行舞蹈 |
12000 |
三年 |
注:请考生仔细看清上述各专业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单位,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单位。
二、报考资格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文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文考报名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考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
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音乐类专业考试报名
1、考生须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2年3月4日至3月5日上午到我院校本部进行专业考试报名。考生最多可选报四个(限四个)考试类型不同的专业。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并签订《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凡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报名、考试,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
3、3月7日下午公布各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同时考生熟悉笔试考场。3月8日至3月10日进行各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所有专业笔试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3月11日至3月17日进行各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生所报专业的面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以本人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
(三)舞蹈类专业考试报名
凡报考我院舞蹈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2012年2月13日至2月22日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3月11日至3月12日上午到四川大学考点现场确认,3月16日至3月20日进行面试科目考试
四、专业考试
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一)音乐类专业
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除钢琴、电子钢琴、竖琴、双排键电子琴、定音鼓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凡不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1.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20分;②乐器演奏12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最好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歌曲创作16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
2.音乐传媒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60分;②面试100分[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声乐:限美声、民族唱法,自选歌曲两首;器乐: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③中外音乐常识240分[参考书目: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部分(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年版)]。
3.声乐(通俗唱法)、流行歌舞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
4.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流行器乐演奏400分[爵士鼓:演奏自编4/4拍子和3/4拍子节奏组合各一段(长度为每段不低于16小节,可按‖:4+4:‖方式重复);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流行键盘:演奏(钢琴、合成器、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车尔尼84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欧美、中国风格乐曲各一首,即兴伴奏一首流行歌曲。流行手风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其它流行乐器:演奏音阶、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5.现代流行舞蹈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③艺术素质(A.摹仿 B.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范围:
视唱练耳及乐理(二)[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音乐传媒、声乐(通俗唱法)、流行歌舞、流行器乐专业]:(1) 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2) 练耳:①音组:2至5个音;②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④节拍、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3) 乐理:(参考书目: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音乐学(音乐教育)及音乐舞蹈专业的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考试范围与视唱练耳及乐理(二)相同。
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1-17):总分满分为400分。其中音乐理论、作曲类专业(考试类型1-8)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9-17)的"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其中视唱占20%、练耳占65%、乐理占15%)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注:考试类型参照川音招生信息。
五、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必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违反这一规定者,责任自负。
六、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规定统一办理。根据艺术专业的要求,对思想品德的考核和身体健康的检查要做到客观公平,防止弄虚作假。
七、录取办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定的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音乐传媒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此外其他各专业均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单科要求:音乐传媒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到省考试院统一设置的各类专业考点报考。
(二)"视唱练耳及乐理(二)"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考生采用机读卡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各专业的笔试科目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自负其责。
(三)音乐类各专业考生"器乐演奏"考试均不得使用伴奏。
(四)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新生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五)我院招收港澳台学生和境外学生(留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港澳台和留学生招生简章)。
(六)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至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七)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部分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将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和录取依据。
(九)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凡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四川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办,考生凭《报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我院各类专业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时间:5月3日至5月4日)。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规定的时间内(我院专业考生查分登记时间:5月7日至5月11日),凭《报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各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十一)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文化、专业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十二)不接受函报。考生食、宿和旅费一律自理。
(十三)本简章供四川考生专用,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2012年报考须知(省外)
一、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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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 费 (元/年) |
学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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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 |
声乐(通俗唱法)、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手风琴】、流行歌舞 |
12000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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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
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 |
12000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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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音乐传媒 |
9600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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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现代流行舞蹈 |
12000 |
四年 |
注:请考生仔细看清上述各专业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单位,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单位。
二、报考资格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考试办法和时间
(一)文考报名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考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
1、省外艺术类考生须持当地招办签发的《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按照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考点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进行专业报名考试,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领取专业《准考证》。
2、省外艺术类考生在专业报名时如需填写《四川音乐学院2012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报考证》复印件剪贴在《登记表》规定处。否则,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3、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重庆考生,"音乐类"专业必须到我院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 "表演、播音与主持、舞蹈、广播电视编导"四类专业只须参加重庆市该类专业的统考,我院认定重庆市专业统考成绩。
4、河北考点不接受非河北户籍考生报名专业考试,请临近省份的考生选择其它考点报考。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河北籍考生须按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参加河北省相对应的专业联考并合格。我院校考专业与河北省联考专业对应关系请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页查看《四川音乐学院2012年在冀招生"校考与联考"专业对应关系表》。
5、凡报考我院表演、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美术类的江苏籍考生必须在江苏考点报名考试,不得在我院所设的其它考点报名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考生自负其责。
6、省外考生报考同一专业方向不得在不同考点参考,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7、各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8、我院所设的各考点专业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报考注意事项等详见以下各表:
A、音乐类专业校本部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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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地点 |
专业报名及考试时 间 |
教学单位、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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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校本部(成都市新生路6号) |
专业报名时间: 3月4日-5日上午 专业考试时间: 3月6日开考 (以考点安排为准) |
通俗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通俗唱法)、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手风琴]、流行歌舞】;录音艺术(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音乐学(音乐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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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音乐类专业省外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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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报考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教学单位、专业及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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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
12月21~22日 |
12月23~24日 |
通俗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通俗唱法)、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手风琴]、流行歌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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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兰州艺术学校 (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
1月15~16日 |
1月17~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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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郑州大学 (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 |
1月15~16日 |
1月17~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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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
1月29~30日 |
1月31日~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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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
1月30~31日 |
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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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222号) |
2月4~5日 |
2月6~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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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报名) (济南市历山路10号) |
2月7~8日 |
2月9~11日 |
报考注意事项:
①.凡报考我院音乐类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音乐传媒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到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
②.报考音乐类其他各专业(除上述10个专业外)的省外考生,可在以上各招生考点就近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贵州、甘肃、河南、山西、湖南、浙江、山东7个省份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的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③.考生可一次性选报三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过时不补。
C、舞蹈类专业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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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报考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教学单位、专业及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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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兰州艺术学校 (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
1月15~16日 |
1月17~18日 |
通俗音乐学院: 舞蹈学(现代流行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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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郑州大学 (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 |
1月15~16日 |
1月17~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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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
1月29~30日 |
1月31日~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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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
1月30~31日 |
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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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222号) |
2月4~5日 |
2月6~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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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报名) (济南市历山路10号) |
2月7~8日 |
2月9~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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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四川音乐学院(校本部) (成都市新生路6号) |
3月4~5日上午 |
3月6~7日 |
报考注意事项:
①.凡报考我院舞蹈表演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只能在我院所设的以上7个招生考点就近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
②. 甘肃、河南、山西、湖南、浙江、山东6个省份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的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③. 考生可一次性选报三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过时不补。
四、专业考试
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一)音乐类专业
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除钢琴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各专业的笔试科目和面试科目考试。
1.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20分;②乐器演奏12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最好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歌曲创作16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
2.音乐传媒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60分;②面试100分[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声乐:限美声、民族唱法,自选歌曲两首;器乐: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③中外音乐常识240分[参考书目: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部分(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年版)]。
3.声乐(通俗唱法)、流行歌舞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
4.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流行器乐演奏400分[爵士鼓:演奏自编4/4拍子和3/4拍子节奏组合各一段(长度为每段不低于16小节,可按‖:4+4:‖方式重复);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流行键盘:演奏(钢琴、合成器、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车尔尼84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欧美、中国风格乐曲各一首,即兴伴奏一首流行歌曲。流行手风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其它流行乐器:演奏音阶、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一首]。(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5.现代流行舞蹈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③艺术素质(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范围:
视唱练耳及乐理(二)[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音乐传媒、声乐(含通俗唱法)、歌剧表演、流行歌舞]:(1) 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2) 练耳:①音组:2至5个音;②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④节拍、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3) 乐理:(参考书目: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音乐教育专业的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考试范围与视唱练耳及乐理(二)相同。
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1-21):总分满分为400分。其中音乐理论、作曲类专业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表演类专业的"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其中视唱占20%、练耳占65%、乐理占15%)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注: 具体考试类型参见川音招生信息
五、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入学,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必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违反这一规定者,责任自负。
六、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七、录取办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我院划定的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音乐传媒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此外其他各专业均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单科要求:音乐传媒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八、注意事项
(一)校本部考点音乐类招生专业考试有关安排
2012年3月4日至5日上午专业考试报名。3月6日至3月7日进行各专业面试科目考试。3月7日下午张榜公布各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同时考生熟悉笔试考场。3月8日至3月10日进行各专业的笔试科目考试。考生所报专业的面试科目考试时间以本人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凡不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参加专业面试和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省外音乐类考点有关说明
考生在同一考点报考音乐类多个专业,各专业考试科目中均含有"视唱练耳及乐理(二)"[视唱(面试),练耳及乐理(笔试)]科目,考生只需参考一次。
(三)视唱练耳及乐理(二)"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考生采用机读卡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及橡皮擦,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
(四)各专业的笔试科目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自负其责。
(五)凡报考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音乐剧、歌剧表演、音乐教育、音乐舞蹈等专业的考生需自备伴奏用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人员;考生是否须检查发声器官,由主考教师在专业考试期间根据考生具体情况确定。
(六)音乐类各专业考生"器乐演奏"考试均不得使用伴奏。
(七) 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
1、中国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与教育、中国舞表演与教育、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戏剧影视表演、歌剧表演、合唱、音乐剧、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各专业女生须达到1.60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0米以上。音乐舞蹈专业女生须达到1.60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65米以上。文化创意产业专业女生须达到1.65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5米以上。
2、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音乐剧和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要求考生无纹身、刺字。
(八)我院三年制专科各专业只面向四川招生,所有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考生凡不按此规定填报我院各专业的高考志愿均视为无效志愿。
(九)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文理兼收,录取时不分文理,按我院规定的录取方式将文、理科考生的成绩混合在一起排序,同时投档录取;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新生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十)我院招收留学生和境外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十一)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至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十二)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三)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部分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将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和录取依据。
(十四) 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凡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五)省外考生的专业成绩我院于4月中旬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zsw.sccm.cn;公布时间10天左右)。在此期间,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的考生请按网上的查分要求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我院招生处只将专业考试合格者的成绩通知单于4月中、下旬邮寄给考生。
(十六)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按照我院报名考试日程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十七)严禁考生将任何电子产品(通讯工具、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等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十八)不接受函报。考生食、宿和旅费一律自理。
(十九)本简章仅供省外考生专用,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